就电子支付与财务服务菲律宾央行批准简化执照规定
2019/03/01
菲律宾中央银行(BSP)于周五说,它已对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精简了许可证取得的规定。
在一项声明当中,菲律宾央行说制定政策的“货币委员会”批准了对于中央银行监管的金融机构的规定的精简;这些金融机构意欲提供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
该中央银行的举措是为配合其促进数位创新,并且增加更为安全和有效率的管道的可取得性的改革章程,以提供银行业,付款,汇款,投资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根据提升的许可证政策,各金融机构提供基本的服务,或这些使客户能够使用对他们的存款,贷款以及其他帐户或以电子方式收取资金的资讯的(金融机构),应在这些服务推出之前的三
十天之内通知菲律宾央行。
须要事先的菲律宾央行批准的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的是一些提前的服务,这使客户能够从一个帐户转移资金到另一个,并启动其他金融交易。
央行说,规定的批准程序一般只需三个步骤:
由菲律宾央行监管的金融机构将自我评估对于在中央银行的许可证架构制定的谨慎的准则的遵守;假如确认为遵守,各金融机构应提交遵守的证明,并请求合格确认以便从菲律宾央行提供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它们应提交某些文件规定,以便最终取得一份电子付款和金融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