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交招股书即公开打广告 本地公司ICO被金管局叫停
2019/01/25
发布/2019年1月25日 3:30 AM文/陈婧来自/联合早报
本地一家公司在进行首次代币发行(ICO)时,由于未提交招股书就在公共平台打广告,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叫停发行并警告。
金管局昨天发文告宣布,已禁止这个代币发行方在本地继续发行活动,直到它完全符合期货及证券法的监管要求。当局也提醒,消费者在投资前应该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利益和风险。
据《联合早报》得知,代币发行方是制作教育游戏应用及教材的儒乐公司(Jules Corporation)。
金管局文告指出,发行方声称只打算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代币(securities token)。持有证券代币相当于持有公司股权。
根据期货及证券法豁免条例,公司无需向金管局提交招股书,但同时也得受特定条例限制,例如不可进行广告宣传。
不过,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随后在专业人士社交网站领英(LinkedIn)上发帖吸引公众关注,违反相关规定。当局因此向发行方发出警告,这家公司也暂停了全球发行计划。
本报昨天联系上儒乐公司总裁,但对方不予置评。据知,负责ICO的法律顾问是德茂欣律师事务所(Duane Morris & Selvam LLP)。
金管局助理局长(资本市场)李文业说,业者面向公众发行证券代币时必须提交招股书,确保投资者掌握充分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投资决定。当发行对象是特定客户时,业者不必提交招股书,但发行活动将受广告限制等严格条件约束。“如果发行人违反证券及期货法的信息披露规定,金管局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
金管局也提醒公众,数码代币产品的风险包括高度投机的估值、欺诈风险高,以及缺乏可靠业绩纪录,这让投资者难以评估产品可信度。
当局去年5月叫停一宗ICO活动,同时警告本地八家数码代币交易平台,在未经批准前不可处理等同证券或期货的代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