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券商积极争取保留现有薪酬激励措施
美国券商反对备受争议的受托责任规则的斗争取得了胜利。如今,围绕证券监管机构一项新提议的斗争正在酝酿之中,该提议将要求券商削减与客户咨询业务相关的销售激励措施。
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简称SEC)的这场斗争将在2019年全面展开。包括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MS)、美银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和富达投资(Fidelity Investments)在内的大型券商正推动SEC同意它们维持当前经纪人薪酬惯例,称SEC的计划可能会限制它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与此同时,SEC主席Jay Clayton正将他的政治遗产押在要求券商披露更多信息及限制销售激励措施的改革之上。
该提议称,券商应该避免提供员工薪酬激励导致员工偏好某种产品的问题出现,并且建议券商的薪酬应该基于“中性因素”,比如所涉项目的时间长短和工作复杂性。券商则表示,这种制度可能使它们的商业模式面临风险。
Clayton在12月份举行的一场参议院听证会上表示,投资者不希望看到的是隐形激励或者那些明显与符合客户利益的建议不符的激励。但他表示,基于券商的结构,有些激励措施是适当的,相关人员必须得到报酬。
业内希望,Clayton的表态意味着SEC不会强制券商取消所有形式的可变薪酬,而是要求券商进一步披露薪酬安排,并且根除销售竞赛等极端做法。
大多数券商会为员工销售某些产品而支付高出其他产品的报酬,具体取决于实际盈利情况。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客户在某些产品和服务上支付高于实际需要的成本,但券商辩称,这种做法是合理提供一系列投资选项的唯一途径。投资机构表示,如果不能保证它们的薪酬政策符合政府监管要求,它们可能会停止提供某些产品,以避免潜在的法律责任。
代表券商的Davis and Harman LLP的合伙人Kent Mason称:“如果你为共同基金和年金的顾问提供了相同的激励,那么你就基本只卖共同基金,因为卖年金的难度要大得多。”
SEC制定规则的目的是提高券商的行为标准,从而使它们的投资建议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SEC的做法是为券商制定披露及缓解潜在利益冲突的指导原则,可能包括基于经纪人开发新业务的能力做出加薪决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