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新加坡国会通过一系列所得税调整措施和投资税收抵免政策

2025/01/01

新加坡响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牵头制定的全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框架(BEPS 2.0),新加坡实施所得税改革,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引入了“国内补足税”(Domestic Top-up Tax, DTT)和“全球补足税”(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适用于全球年收入>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  
国内补足税:适用于在新加坡境内运营的大型跨国企业。这些企业如果其在新加坡的有效税率低于15%,则需要通过支付补足税的方式,将其税率提升至15%。
全球补足税:适用于在全球范围内运营、且母公司在新加坡的跨国企业。这些企业在其他司法辖区未满足15%的最低税率要求时,新加坡可以对差额部分进行补税。
实行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 (RIC),即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企业进行新设施投资所涉及的开支可获得“可退还的投资税收减免”,抵免额将抵消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未使用的积分将在公司满足接收积分条件后的四年内以现金形式退还给公司。RIC将支持高价值和实质性的经济活动。
据《联合早报》报道:全球减碳排的大环境下,新2024年前三季度吸引外资合同额为64亿元,同比减少41%,也是10年来同期最低水平。经济分析人士指出,该数据接近疫情前几年平均水平,而且季度固定资产投资数额波动大,往往四季度增长幅度最大。2024年预计仍可达到经济发展局(EDB)预测的80亿至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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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新加坡